壹、依據:
一、學生輔導法第14條。
二、108年度臺中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實施計畫。
貳、目的:聘請具兒少專長之精神科醫師提供本市教職員工生專業諮詢,以協助參與人員增進心理衛生專業知能,提昇輔導工作績效。
參、辦理單位: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。
二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稱本局)。
三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立豐原商業高級中等學校(以下稱豐原高商)、臺中市立安和國民中學(以下稱安和國中)、臺中市立五權國民中學(以下稱五權國中)(共3校)。
肆、辦理方式:分山、中(海)、中(屯)三區辦理;於上半年、下半年各辦理10場次定點諮詢,1場次4節,共計240節,採預約制。
伍、參加對象:本局及各校輔導人員暨輔導教師為申請人(請申請學校務必派教職員到場
,俾利學校輔導與醫療之合作),協同相關輔導人員至指定地點進行諮詢。
,俾利學校輔導與醫療之合作),協同相關輔導人員至指定地點進行諮詢。
陸、執行方式:透過事先以傳真預約單向承辦學校預約,預約成功後,將申請表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承辦學校輔導室(或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之分區中心),諮詢服務後由醫生填寫回覆單,申請學校出席人員請填寫意見回饋表。
柒、辦理日期(上半年):
中(屯)區:臺中市立五權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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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雅貞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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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 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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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9、4/16、4/30、5/7、5/14、5/21
6/4、6/11、6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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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 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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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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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(海)區:臺中市立安和國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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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惠琄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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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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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6、4/30、5/14、5/28、6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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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志堅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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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五 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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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/3、5/10、5/24、5/31、6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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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區:臺中市立豐原高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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臧鴻儒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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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 下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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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9、4/16、4/23、4/30、5/7、5/14、5/21、5/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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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宏銘醫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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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四 上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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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/11、5/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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捌、辦理地點:
一、中(屯)區:五權國中
二、中(海)區:安和國中
三、山 區:豐原高商
玖、預期效益:經由專業醫師或臨床心理師之指導,使輔導人員、輔導教師及導師更能掌握學生精神狀況,促進學生身心健全發展。